独家小说《诱情时代》是佚名最新写的一本都市类型的小说,主角颜潇潇文楚,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文笔极佳,实力推荐。小说精彩段落试读:这个全民思春的季节,我们学校的小野猫不知道有多少,叫春叫的连那种开着像紫色葡萄一样花的树都不好意思地花瓣纷纷飘落,仿佛下雨一样,真是凄迷美丽的紧。我化了妆,假睫毛戴的我低下头看不到自己的脚面子,我的弱...
精彩章节试读:
我嘴里咬着筷子脑部缺氧的看着他傻笑,都忘了女孩子的基本的尊严。没错,我长得不是很好看,眼睛不大,我姓颜,我娘怀着我的时候没日没夜地观赏琼瑶奶奶的电视剧,给我取了一个文艺和狗血风格结合的相当可歌可泣的名字,颜潇潇。
她可能没想到,在我长大成人,胸前两颗小纽扣变成了一对小ru.niu的今天,她夜以继日给我起的名字竟然会被我最喜欢的男孩给稍微改造了一下,颜潇潇变成了小小眼。
画风差的太多了,不过这并不妨碍我待在我的男神身边的决心。
每个怀春的少女心中都会有一个男神,我也不例外。文楚不是我们一个系的,他念的是土木工程。这么枯燥、没有任何魅力的专业里居然有这样让人魂飞魄散的帅哥,实在让我们大学里的女生的精神都为之一振。
上到舍监大妈,下到刚入校的小鸡雏们,没有人不对文楚垂涎三尺的,只要他在校园里走过,就会有大批女生跟在他后面。
天知道他怎么长得那么好看,他至少有一米八五,皮肤不黑,我不喜欢古天乐那种像巧克力里又撒了一把土的那种黑,男孩子只要不是牛奶色,白皙一点其实很好看。
文楚就挺白,但是白的不娘炮,他很喜欢穿着运动背心和短裤打篮球,我就和一大堆流着口水的女孩子挤在一起看他的飒爽英姿。
他每次跳起准确无误地把篮球投进篮筐里,我承认我的心脏很没出息地狂跳不止,他的手高高竖起,并且做出一个胜利的手势,我都会在下面热烈回应他,室友嘲笑我:"你以为他会看见么?估计和你擦肩而过一百遍他都不知道你是谁吧?"
这种话我听过不知道多少,但我颜潇潇是谁?这种话能打倒我?我挺了挺胸脯:"可以记不住我的脸,但是至少会记得住我的胸。"
我有一对尺寸相当可观的荷兰小乳牛,从小到大把它喂的白白胖胖,它是我浑身上下最美不胜收的地方了,我把它收藏的很好,从不轻易让它们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但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主人有难,该它们出山的时候了。
在一个月黑风高卖身夜,我成功出现在他的面前,他刚和我们学校的校花约会归来,在学校的小植物园里的那棵大榕树下,我亲眼看到他紧紧搂着那位美艳不可方物的校花,俩人的脑袋重叠在一起,嘴唇互相吸吮,像在盛夏吸着一支大冰棍一样如饥似渴
文楚的手从一开始在校花的腰上,慢慢从背后往上移动,然后又挪到了她的胸口,抓过篮球的手罩在校花的乒乓球上,我敢说,我肯定看到了文楚脸上闪过一丝的失望。
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他拿走了我的美貌,却赐给我一对大白兔,而上帝给了校花一张美若天仙的容颜,也自然让她胸若怀谷,岂止是山谷,简直可以牧马放羊,一片开阔。